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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
邢食药监发[2006] 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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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局、药检所、局机关各科室:
现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二○○六年三月七日
主题词:印发 政务公开 实施 意见 通知
拟稿人:赵世强 签发人:朱胜利
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3月7日印发
共印(40份)
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局机关政务公开的
实施意见
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河北省局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规定,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,充分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,保证食药监工作的顺利开展。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,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“建一流班子,带一流队伍,创一流业绩”的工作目标,全面推行政务公开,增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,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,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有效。
公开内容和形式。
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,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,都予以公开。公开形式按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种。
(一)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。
1、行政职能、 机构设置、职责范围。人事教育科负责。
2、办事纪律。监察室负责。
3、办理证照的规定、条件、程序。法规科、市场科、安监科、医疗器械科分别负责。
4、行政性收费的依据、范围、标准。财务科负责。
5、违法、违规行为处罚的程序和处罚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。法规科负责。
服务承诺等其他需公开的项目。办公室负责。
公开形式以设立对外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,同时也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,公开栏设立由办公室负责,公开内容的收集与公布由人事教育科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实施。
(二)对内公开的内容和形式。
1、年度主要工作计划。以局务会的形式予以公开。
2、人事公开。主要包括干部的选拔任用、公务员招录、调动、评先评优、调资、退伍转业军人安置等的办理依据、指标、条件、标准、程序及办理结果。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及时上栏公布。
3、财务公开。包括办公费、招待费、差旅费、电话费、邮件费、书报费、基建及维修费、汽车费等。由财务科
以汇总报表的形式每季度上栏公布一次。
4、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。即资金总额、用途及大项支出情况。以局务会形式公开。
5、各种重要指标、责任科室完成情况。由人事教育科张贴图表形式公开。
6、计划生育管理。包括年度人口生育规划,计划生育率、普查率、人口自然增长率、照顾生二胎指标和条件及结果等。由机关党委负责上栏公布。
7、近期政策规定公开。包括国家、省局和有关部门的新政策、新规定。由法规科、监察室分别负责上栏公告。
内部公开以设立内部公开栏、公示牌和局务会的形式实施。公开栏的制作由办公室负责,公开内容的收集公布由人事教育科协调相关科室实施。
三、公开的程序。
根据公开的项目要求,由人事教育科把公开的内容分解到职能科室,明确到人。公开前,分别由涉及到公开事项的专管人员搜集整理情况,列出公开内容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开内容进行汇总、审计、核实后进行公开。在实施公开后,要及时将每次公开的内容、时间、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处理结果等,整理成文字材料,由人事教育科存档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、加强领导。成立以党组书记、局长朱胜利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工作。具体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牵头协调,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;纪检监察室搞好监督检查。政务公开内容相关负责科室必须及时报人事教育科,监察室审核备案。
(二)加强宣传教育。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,多层次宣传对外政务公开的内容,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。同时,要加强思想、作风、纪律教育,不断提高药监人员的法律意识,规范意识,廉洁为民意识,增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
(三)加强监督。在对内公开栏处建立举报箱。
(三)组织检查。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进行年终检查考核,考核结果予以通报。对工作认真,成绩显著的要于以表扬;对敷衍应付、弄虚作假、群众不满意的,要通报批评,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二○○六年三月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