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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时间:2006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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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药监简报 (六)


          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
市政府有关部门:
    为确保2007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,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,市政府决定,从现在开始,到2007年2月18日止,开展“双节”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
一、组织领导
    市政府统一领导、统一部署,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。
   
二、整治重点
    地方特色食品、粮、禽蛋、肉制品、儿童食品、水产品、畜产品、豆制品、酒类。以“五查五看”为整治重点内容,即:查货源渠道,看源头是否符合规定;查票据票证,看货物进出情况;查场地卫生,看是否存在脏乱差问题;查食品质量,看货物是否超期变质;查各种证照,看从业人员、企业的经营资质是否齐全。
    三、部门分工
    (一)卫生部门
    卫生部门要重点做好对节日期间婚宴和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管,加强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,落实卫生监督责任制。对大中型餐饮企业、婚庆等集体就餐,要明确卫生监督员到场指导,防止群体性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。
    (二)质监部门
    质监部门要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加强对无证产品的查处,特别要加大对小酒坊、小面坊、小油坊、小豆腐坊、小糕点厂、小糖果厂以及季节性食品加工点的监管力度,消除生产环节的食品隐患,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。
    (三)工商部门
工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年货市场、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,对生鲜肉及肉制品、水产品、酒类、糖果、饮料、儿童食品等大宗年货类食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。对“三无食品”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,特别是熏蒸、浸泡过有害物质的果蔬、水发产品,要坚决予以查封、销毁。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,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制假售假,坑害消费者。
    (四)商务、畜牧部门
商务、畜牧部门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,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、制售“注水肉”和“病害肉”的违法行为;进一步清查违禁添加苏丹红染料饲喂家禽及制售有害禽蛋违法行为。
    (五)粮食部门
要加强市场监管,坚决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,尤其要加大对陈化粮、地沟油等的监管,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。
   
四、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
    (一)动员部署阶段(2006年12月30日至31日)。相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,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,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。
    (二)组织实施阶段(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17日)。各部门间要密切配合,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农贸市场、超市等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行动。
    (三)总结阶段(2007年2月18日至2月28日)。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检查工作目标,认真做好自我总结。
   
五、工作要求
    (一)强化领导责任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,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、组织和实施。严厉打击地下窝点,坚决取缔无证经营。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,要依法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。
    (二)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,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各尽其职的同时,要加强沟通协作,及时通报信息,切实解决多头执法、重复执法的问题。
    (三)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,努力营造“人人关注食品安全、人人重视食品安全”的社会氛围。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,普及食品安全知识,要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的范围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。对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曝光。
    春节前,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此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,各部门要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,于2007年2月2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    联系人:董萍
    联系电话:8924980(传真)
    电子邮箱:yaojiandp@yahoo.com.cn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三十日

  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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